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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冤狱男子患精神病 真凶自首后获释

  9年冤狱,“真凶”自首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89万元赔偿。看似圆满解决的案件背后,隐藏的是荒诞和无奈——一年后,控方撤诉,“真凶”被释放,而被冤屈者被诊断为妄想型分裂症,家庭陷入更大的痛苦。

自首杀人的覃汉宝被释放。冯志刚摄

  酒后突发命案

  王子发,1974年11月出生,东兰县武篆镇拉乐村板更屯人。因建新房欠下1万多元的债务,他来到东兰县城打工。

  2001年9月19日晚,王子发与亲戚王忠勇到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宿舍区吴宗谋家喝酒。喝到晚上10时多,三人一同外出,王子发与王忠勇先后回到他们打工的住处休息。约10分钟后,王子发再次来到吴宗谋家喝酒并留宿。

  9月20日凌晨1时许,在自家厨房,吴宗谋被人用刀刺中胸、腹等要害部位20多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子发也身中20多刀,其中一刀砍中嘴唇,皮肉吊挂在下嘴唇下面。还有一刀刺中右腹,肠子外露。

  20日凌晨1时30分,浑身血迹的王子发赶到附近的东兰县城110岗亭报警,手里拿着那把尖刀。

  王子发对值班的东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指导员韦尚成说:“我叫王子发,刚才在农机厂朋友家里睡觉时被人抢劫砍伤……这是他的刺刀。”

  在医院,王子发告诉警方,遭劫的还有一个叫吴宗谋。

  警方随即将吴宗谋送入医院。

  21日14时30分,吴宗谋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检验认定,吴宗谋系被他人用较大的单刃尖刀刺割腹腔脏器和全身多处软组织,造成严重创伤,最后导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警方随后将凶手锁定为王子发。2001年10月1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子发被东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被逮捕。

  2002年8月2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子发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子发为窃取他人钱财而将他人捅伤致死,其主观上有窃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在实施窃取他人钱财的过程中惊醒他人时而将他人捅伤致死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002年11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子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个全部财产。

  王子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且也是受害者。

  二审历时近3年。2005年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样认定王子发犯抢劫罪,但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子发随后被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服刑。

  覃汉宝:我自首,我是凶手

  因为吴宗谋的死亡,王子发自2001年10月11日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判处死缓更让他近乎绝望。

  但转机还是出现了。2007年2月5日,正在监狱服刑的覃汉宝主动向管教狱警自首称,是他杀死了吴宗谋,刺伤了王子发。

  覃汉宝,东兰县人,因犯抢劫罪被东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05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17日,被关押在广西罗城监狱。

  针对覃汉宝交代自己的余罪,2007年2月5日,罗城监狱三监区的两名狱警制作了询问笔录。

  笔录中,覃汉宝交代了自己行凶的过程:

  2001年9月19日晚11时左右,覃汉宝和朋友一起喝酒后回家睡觉,但怎么也睡不着,听到离家四五十米远处的吴宗谋在自家门前乱骂。“他这个人经常酒后乱骂人,我估计他当日又喝醉了。”覃汉宝如是交代。

  听到骂声后,覃汉宝很恼火,当时就想去收拾吴宗谋一下。为了避免惊扰家人,覃汉宝从自己住的二楼的后窗慢慢爬下去。他当时拿了一把改制过的一尺长的水果刀。

  在2007年2月7日罗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讯问笔录中,覃汉宝这样解释他拿刀的理由:当时想劝吴宗谋回去,如果他不听劝发酒疯起来,我就可以用刀防身或教训他。

  但覃汉宝的劝说没有效果,吴宗谋反而辱骂覃。覃汉宝随后以口渴为名要水喝,吴宗谋递给了他一杯酒,覃汉宝一喝发现是酒,很生气,把酒吐在地上,马上让吴带自己到厨房找水。“到了厨房,我就用那把水果刀朝他腹部捅了许多刀,具体几刀记不清了。”

  覃汉宝交代,因为吴宗谋喝醉了,没什么反抗。

  捅伤吴宗谋后,覃汉宝从厨房出来,发现还有一个人在床上睡觉(即王子发——记者注),但覃汉宝并不认识此人。由于当时害怕事情被人发现,覃汉宝立即拿刀朝王子发的腹部捅去,刀不知怎么捅不进去。王子发惊醒后和覃搏斗并夺取了水果刀,搏斗时,覃汉宝左腋下部被划伤。

  僵持中,王子发对覃汉宝说:“你走吧。”覃汉宝随后走出吴家,刀留给了王子发。

  在讯问笔录中,覃汉宝称,从吴家回来后,他在附近转了一下,然后躲在山边一民房黑暗房角处观察吴宗谋家的动静。两三分钟后,见那个男的(指王子发——记者注)拿刀出来了,并朝城中走去。10多分钟后,警车赶来并将吴宗谋抬上警车。

  覃汉宝交代,警车走后他回家,将沾上血的裤子丢在卫生间的盆里。第二天一早外出躲避,其间打电话交代妻子:“三楼有一样东西,处理掉。第二次打电话回家时,我老婆就讲已经丢掉了”。

  覃汉宝说,自己没有向妻子讲捅伤吴宗谋一事,妻子只是以为他在外面打架了。后来,他听说吴宗谋死了,“从他家里出来的那个男的也被抓了,最后还被判刑了”。

  覃汉宝称,自从犯下杀人罪后,自己寝食难安,新出生的儿子仅存活6天就夭折了,“认为遭到了老天报应,更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如果告知父母妻子自己的罪行,他害怕他们受到牵连。他在服刑改造期间受到教育,最终鼓起勇气,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覃汉宝被释放了

  2007年12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覃汉宝犯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1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

  2009年5月14日和7月17日,覃汉宝一案两次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没有进展。

  2010年6月3日,媒体以《“真凶”现身三年后,“杀人犯”仍在蹲大牢》为题报道了此案。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媒体表示,此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既定部署,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尽快做出公正的判决。

  6月10日到12日,覃汉宝故意杀人案在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连续三次开庭,两天半的庭审仍然没有对覃汉宝是否有罪做出明确结论。

  然而一年后,2011年10月25日,覃汉宝被释放了。

  记者得到的一份裁定书显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撤回了对覃汉宝故意杀人罪的起诉。

  《广西河池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河市刑一初字第9—1号】称,本院审理的覃汉宝犯故意杀人罪,因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9月15日以本案的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对被告人覃汉宝故意杀人罪的起诉,本院准许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时,法院也驳回了原告人吴承兴(被害人吴宗谋的儿子)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

  2011年10月25日和12月29日,东兰县看守所和东兰县公安局分别下发了对于覃汉宝的释放证明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等三分文书。

  撤销案件决定书称,覃汉宝涉嫌故意杀人案,因没有犯罪事实,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

  覃汉宝的代理律师韦凤金和韦凰向记者证实,覃汉宝杀人案是因证据不足,才放的人。

  覃汉宝,因犯抢劫罪被东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05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17日,被关押在广西罗城监狱。2008年8月17日刑满释放。因自首杀人,当天被逮捕。

  2007年2月5日,在罗城监狱三监区两名狱警制作的讯问笔录中,覃汉宝讲述了杀害吴宗谋、刺伤王子发的详细过程。

  王子发:被确诊为妄想型分裂症

  覃汉宝故意杀人案开庭后,2010年8月6日,在镇干部、村支书和家人的陪同下,王子发回到阔别9年的家。

  8月20日下午,王子发家人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