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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包括提出担保人的方式和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两种。但作为担保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与案件无牵连;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取保候审适用于没有再犯危险的罪犯。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主要是人保和财产保,在某些国家,如前苏联,还规定有社会团体保或单位保。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人保,现行1996年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财产保,这种做法适用了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了这一措施的灵活性、有效性。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人保是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律帮助人或其亲友,提供保证人,担保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要求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人保的特点是以保人的人格、名誉和信誉作担保,此种担保不涉及金钱,法律也未规定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要求时保证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可以看作一种单纯的人格担保。

  财产保是由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人员或团体以金钱和其他财产向司法机关作担保,保证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要求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法律要求时,司法机关可以全部和部分的没收担保的财产。

  对取保候审人员的一般要求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法律限定的区域;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反映了上述一般要求。

  二、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申请移民是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三、哪些人可以当取保候审保证人

  取保候审保证人一般是亲属、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申请移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你出国的。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