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监管场所四类职务犯罪案件
作者:郭洪平发布时间:2004-11-0511:39:26
据检察日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负责人透露,检察机关将把发生在监管场所的四类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办案重点突出查办。
据了解,这四类案件是:(一)监管场所发生的大案、要案及监管单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二)向被监管人员或其亲友索取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案件;
(三)体罚虐待在押人员,超期羁押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件;
(四)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件。
该负责人表示,查办重点确定之后,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将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办案措施,深追细查案件线索,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立案,争取在年底前立案查办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来源:中新网